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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丰速孕碰瓷顺丰速运被判赔20万 贬损品牌声誉 构成商标侵权
发布日期:2026-02-05 23:02:31  稿源:快科技

近日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“顺丰速运”为驰名商标,被告店小二公司销售的“顺丰速孕”车贴构成商标侵权。判决店小二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20万元,并须在媒体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
此前,多地网友曾在社交平台反映,街头出现贴有“顺丰速孕”标识的车辆,不少网友认为该谐音梗“既低俗不尊重女性,又易被误解为官方行为,损害品牌形象”。为维护自身权益,顺丰公司遂将店小二公司诉至法庭。

被告店小二公司辩称,“速孕”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,消费者出于趣味购买,不构成侵权。

法院经审理指出,“顺丰速孕”车贴与驰名商标“顺丰速运”在核心文字、拼音缩写及英文标识上高度近似,且均使用于车辆场景,容易引发公众联想,弱化了原商标与服务之间的固有联系,削弱了其区分来源的显著性。

同时,该车贴以谐音方式将“怀孕”与物流品牌嫁接,漠视女性生育体验,在公共空间营造低俗氛围,违背公序良俗,贬损了“顺丰速运”长期积累的专业、高效的市场声誉,因此认定其行为符合商标侵权认定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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