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起征点再提高 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不用交

摘要:

从今年开始,我国的增值税起征点再次提高,此举旨在减轻个人税负。近日,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布《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》,调整了增值税起征点,达不到起征点标准的纳税人不用缴纳增值税。

根据《公告》,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,起征点标准如下:

1、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,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。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,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。

2、按次纳税的,起征点为每次(日)销售额1000元。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,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。

不过,这些群体是免收增值税的,比如互联网平台从业收入(如网约车、外卖)、通过“反向开票”销售报废产品;其他具备持续经营特征的行为(如固定摊位销售)

示例:出租房屋月租金1万元,当月兼职收入900元,合并10900元未超10万元,可免征增值税。

对于增值税的调整,一些企业的营收也随之受到了影响,比如移动、联通和电信这样的运营商。

现在,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相继发布公告,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,税率由6%调整为9%,将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。

查看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