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燕赵都市报》:包年限时宽带用户突遭欠费危机
郭先生家住鹿泉铜冶镇,2007年4月办理了880元包2年的宽带上网业务,每月限时500小时,超出部分按1.8元/小时计算.平均一天上网16个小时 还多,郭先生认为这时间“太富裕了”.8月份的一天,他突然发现怎么也上不去网了,查询才知道是宽带欠费,6月份产生超时费367.92元,7月份产生超 时费304.87元,8月份产生超时费37.69元.
“这样做一方面由于多户非法私接共用,对公司经济上造成损失,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信息安全的保障.”部门主管陈智勇表示,郭先生属于“一带多用”,若在下网后断开路由器,切断电源则不会出现超时问题,还可以节电.
省消协副秘书长、省律师协会消费者保护专业委员会顾问聂云东表示,客户违反合同,不应私自安装路由器,而网通公司也应尽到告知义务.
聂云东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规定,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.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,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,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,并采取相应措施.巨额电信费用是指,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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