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得月薪2万元员工跳槽哔哩哔哩被索赔200万元 二审改判

共有4条评论,显示4
  • ALuWxeIiGRly2022-02-17 11:22:16

    不适合推塔1

    [一审法院认为,万得和哔哩哔哩的经营范围有重合,属于竞争企业,并且王先生在两家公司的职位均为计算机领域内的相关岗位,存在利用其在万得处掌握的商业秘密侵害其竞争优势的潜在可能。]一审的法官应该是没判过竟业的案例,这也判,任何行业所有人离职都得换个行业。

    随便说说2

    大楞昂,人家签了敬业协议,不管上班还是离职都有资金补贴的,没看到?要么你就不要签,一审其实没错,二审为什么会败诉,走法律漏洞而已,因为敬业协议详细写了金融业,并不是写相关计算机数据分析企业,而哔哩哔哩并不是金融业所以逃过一劫。即使到终审,也会败,毕竟协议写的太清楚了。。。

    3000一个月的补贴? 打发叫花子? 禁业都是上班开始或一半签的, 不签工作都没了. 离职的时候谁傻了去签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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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QrYUlnX8how22022-02-17 11:14:27

    不适合推塔1

    [一审法院认为,万得和哔哩哔哩的经营范围有重合,属于竞争企业,并且王先生在两家公司的职位均为计算机领域内的相关岗位,存在利用其在万得处掌握的商业秘密侵害其竞争优势的潜在可能。]一审的法官应该是没判过竟业的案例,这也判,任何行业所有人离职都得换个行业。

    随便说说2

    大楞昂,人家签了敬业协议,不管上班还是离职都有资金补贴的,没看到?要么你就不要签,一审其实没错,二审为什么会败诉,走法律漏洞而已,因为敬业协议详细写了金融业,并不是写相关计算机数据分析企业,而哔哩哔哩并不是金融业所以逃过一劫。即使到终审,也会败,毕竟协议写的太清楚了。。。

    那请问离职给补偿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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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随便说说2022-02-17 11:11:12

    不适合推塔1

    [一审法院认为,万得和哔哩哔哩的经营范围有重合,属于竞争企业,并且王先生在两家公司的职位均为计算机领域内的相关岗位,存在利用其在万得处掌握的商业秘密侵害其竞争优势的潜在可能。]一审的法官应该是没判过竟业的案例,这也判,任何行业所有人离职都得换个行业。

    大楞昂,人家签了敬业协议,不管上班还是离职都有资金补贴的,没看到?要么你就不要签,一审其实没错,二审为什么会败诉,走法律漏洞而已,因为敬业协议详细写了金融业,并不是写相关计算机数据分析企业,而哔哩哔哩并不是金融业所以逃过一劫。即使到终审,也会败,毕竟协议写的太清楚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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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不适合推塔2022-02-17 08:35:42

    [一审法院认为,万得和哔哩哔哩的经营范围有重合,属于竞争企业,并且王先生在两家公司的职位均为计算机领域内的相关岗位,存在利用其在万得处掌握的商业秘密侵害其竞争优势的潜在可能。]一审的法官应该是没判过竟业的案例,这也判,任何行业所有人离职都得换个行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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